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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4页(283字)

保险人对索赔人提交的单证进行审核,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一般为定额保险,不存在超额保险和重复保险等问题;被保险人若拥有多份保险合同,可分别得到规定的保险金。若保险事故属第三方过失责任,投保方既可获得保险给付金,也可从过失方获得经济赔偿。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不应给付保险金的索赔,保险人应及时把拒绝给付及其理由通知索赔人;对于属于保险责任,应该给付保险金的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方式支付保险金。保险人收到索赔请求后应进行必要的调查,但应在单证齐全后的一定时间内(一般为15日或30日)做出是否给付保险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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