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阶级、政党、领袖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82页(3057字)

阶级社会特别是现代文明国家中存在的几种社会力量,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袖必须正确处理的四个方面的关系。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动稚病》中指出:“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在多数情况下,至少在现代的文明国家内,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集团来主持的”(《列宁选集》第4卷第197页)。在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是列宁第一次把群众、阶级、政党、领袖联系起来作为一种关系问题提出的。

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

在阶级社会里,每一个人都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群众作为一个集体合体,包含着不同的阶级。

由于在生产体系中地位不同和所处的历史条件的差异,各阶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亦不相同,而每个人的历史实践都通过各自的阶级活动表现出来,因此,对群众要进行阶级的分析。

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政党是阶级中的一部分成员的政治联合,它的产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以前的阶级社会里,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各阶级逐渐建立代表本阶级利益的政治组织。这是政党的雏型。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由于阶级斗争的发展,出现了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政党。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主义制度,建立资产阶级统治,成立了自己的政党。随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的尖锐化,在马克思主义同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了无产阶级的政党。

政党是由某一阶级、阶层中政治上最积极的成员组成,代表本阶级、阶层的利益,是具有自己的政治纲领并率领本阶级、阶层为之而斗争的政治组织。

政党是由领袖来主持的。任何政党要领导本阶级取得斗争的胜利,必须要有自己的领袖。

这里说的领袖,是由本阶级中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人们组成的比较稳定的领导集团。

领袖通常不是一个人,而总是一批人,他们是被人们推选出来的。

列宁关于群众、阶级、政党、领袖相互关系的论述,主要阐述了一般的政治原则,而没有着重回答无产阶级政党执政后在领袖和党、阶级、群众的关系上的特殊要求,而是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存在的贬低甚至否定领袖的作用、把领袖同党对立起来的“左”倾观点,侧重阐明领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调领袖和党、阶级的一致性。

这是有其历史理由的。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应从两个方面把握群众、阶级、政党、领袖之间的辩证关系。

1、群众需要领袖,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无产阶级领袖的革命权威。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的革命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但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需要有代表他们的利益和意志的领袖人物来领导,才能形成强大的阶级行动,夺取斗争的胜利。无产阶级肩负着空前艰巨的历史使命,面临着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斗争形势,更需要有自己的领袖,组织庞大的革命队伍,科学地分析形势,正确地制定斗争的战略和策略,及时指明前进的方向,才能克服重工的困难和险阻,向着伟大的目标不断前进。

群众需要领袖的革命权威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权威是社会生活中靠人的所公认的威望和影响而形成的支配力量,是保证社会生活正常化所不可缺少的条件。无产阶级领袖的权威是在革命实践中依靠自身的正确领导和业绩逐渐形成的,是团结广大群众共同战斗的一种精神力量。维护无产阶级领袖的权威是革命事业的需要,在本质上是对党的、阶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维护。要划清维护领袖的革命权威同对领袖的个人崇拜的界限。后者夸大个人的作用,把个别领袖同党和整个领导集体对立起来、割裂开来,从而把领袖的权威看作是凌驾于党、阶级和群众之上、超越时代和条件的绝对权威。

因此,正确地维护无产阶级领袖的革命权威,必须同时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把领袖的权威绝对化。

2、领袖必须正确处理同党、阶级和群众的关系,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任何无产阶级领袖都不是自封的,也不能由某个个人主观指定,而是在人民群众的长期斗争中培养、造就并由广大群众自己推举出来的。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领袖是社会的公仆、人民的勤务员,必须把人民授予的权力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私利。他应把人民比作母亲,深深地扎根于群众之中,成为阶级的、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真正代表。如果授权于人民而不对人民负责、不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不执行群众的意志,不按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那就颠倒了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丧失了人民公仆的资格。

大量历史经验表明,一旦脱离群众,背离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任何领袖将一事无成,甚至蜕变为群众的对立面而被历史所抛弃。

无产阶级领袖是党的主持者,但他首先是党组织中的普通一员。而且,领袖总是一个集体,任何领袖都是领导集团中的一分子。他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在同其他领袖人物的通力合作中完成历史赋予的任务的。

一种革命理论提出,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党和人民实践经验的总结,而不仅是某一个人的贡献。因此,任何领袖必须自觉地置身于党组织的领导之下和领导集体的密切合作之中。

即使是比较杰出的主要领导人,也要善于从领导集体中汲取智慧,把个人的才能汇合到集体领导中去,使个人的作用通过集体得到正确的发挥。领袖和党既有一致的方面,也往往会有矛盾的一面。有时候,领袖的正确主张暂时未被党内多数人所接受;有时候,领袖又可能背离党的大多数人的意志向作出某种错误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将是领袖进行正确领导并能及时纠正失误的必要条件。

党在执政后,在领袖同党和群众的关系方面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由于党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属于领导地位,随社会主义事业的胜利发展,党的领袖的作用不断增强,威望日益提高。

在这种情况下,领袖人物容易滋长骄傲情绪,夸大个人的作用,产生个人专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背离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领导和群众路线,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自己凌驾于党和群众之上。有的领导干部甚至以权谋私,腐败堕落。这一切,势必引起群众的不满,严重地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

执政党的领袖和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能否不断发展的大问题。

执政党及其领袖如果脱离群众,如果不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特别是不坚决惩治确实存在的某些腐败现象,任其发展下去,就会走向自我毁灭。因此,必须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即大小领袖人物自身的思想建设,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成为执行党纪国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模范。

废除干部领导职务实际上的终身制,加强党中央和各级组织的集体领导,建立和健全对领导干部和管理和监督制度,制定领导干部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的具体要求,实行“少宣传个人”的方针,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等等,将是正确解决领袖(含各级领导干部)同党和群众关系的思想上和制度上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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