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利润留成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83页(290字)

国家在各旅游企业完成各项旅游计划后,按一定比例提取利润给企业作为各种基金的一种制度。

该项制度规定,各企业在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各项旅游计划指标后,有权从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定的数额作为企业的各项基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职工集体福利和个人物质奖励。利润留成制度体现了正确处理国家、旅游企业和职工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原则,把三者的经济利益统一了起来。执行这一制度,要求各个旅游企业提取利润留成要以完成旅游计划、获得利润为前提,从而把企业经营好坏同企业的经济利益挂起钩来,有利于调动各个旅游企业的积极性,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取得最好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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