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土地转让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78页(228字)

印度联邦政府在土地改革中,多次颁布法令,规定:自耕农具有继承和转让土地的权利;转让土地需凭登记的契约进行;对转让土地,共有人或邻近自耕农拥有优先购买权。各邦政府也制定一系列有关土地转让的法案,如《中央邦废除旧转让土地所有权法令》(1950年)、《古吉拉特邦废除残余转让土地现象法令》(1963年)、《咯拉拉邦限制转让土地与转让土地归还法令》(1975年)、《西孟加拉邦转让土地归还法令》(197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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