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茨瓦纳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84页(242字)

博茨瓦纳原为英国殖民地,国家水管理法和水立法主要来源于英国的普通法。1966年独立后,于1968年2月重新颁布《水法》。该法要求任何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遵从水法规定。根据水法律授权,国家工业商业和水事务部的水事务局负责水文调查、大型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与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协商管井抽水设备的安装和管井的维修;农业部门负责灌溉,建设地表水蓄水供水设施等;地质调查部门负责管井的选点和钻探;工业商业水事务部的水委员会全面负责水和水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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