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特许用水修正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2页(183字)
1985年《西班牙水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用水特许权进行修订:(1)有正当的基本事实或证明原特许权已经发生变化;(2)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特许权持证人提出了要求;(3)在有必要调整特许权使之适应水文规划需求的情况下。仅仅在第(3)项情况下,受损失的持证人有权要求按国家主权最高原则进行征用的一般法律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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