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河川管理事业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65页(259字)
韩国1971年1月19日颁布,1981年、1984年修订颁布《河川法》。本法以为预防河川造成灾害,增进河川使用效益,规定河川的指定、管理、使用、保全和费用的事项,达到河川管理的适当,为增进公共福利做出贡献为宗旨。由8章86条组成。主要内容:第1章总则,第2章河川的管理,第3章河川的保全和公用负担,第4章关于河川的费用和收益,第5章监督,第6章损失补偿,第7章补则,第8章罚则。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本法河川,指与公共利害有密切关系并由总统令指定其名称和区间的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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