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水量分配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82页(257字)

1998年南非《水法》规定:(1)根据国家水资源战略,主管部长可以确定某水主管当局可以根据其水资源管理辖区内的水资源情况颁发一般授权用水和许可证用水数量。(2)在国家水资源战略尚未出台以前,部长可以先初步确定一个主管当局颁发一般授权用水和许可证用水的数量。(3)一旦国家水资源战略出台后,应即根据第(1)节的确定值来取代初步确定值。(4)主管当局应遵守根据第(1)或(2)节作出的确定。(5)在根据第(1)或(2)节作出确定时,部长应考虑有关水源处的可用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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