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河流流域委员会报酬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38页(253字)

美国《水资源规划法》第206节规定:(1)按照本法令任命的河流流域委员会任何成员,不因委员会成员资格而接受附加的报酬,并将继续接受原派遣单位的拨款,接受当其完成委员会规定任务时的正常职务工资。(2)按本法令委任的委员会成员,个人将接受由他所代表的州或州际机构提供的上述报酬。(3)每个河流流域委员会主席的年报酬,由总统决定,但是在常年雇用时,将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费用。当断续地从事完成委员会的任务时,报酬将不多于每天100美元,或不超过每年1200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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