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定的退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27页(187字)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第31条本协定的退出中规定,在不损害本协定第18条第12款或第23条或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的条件下,任何缔约国可以退出本协定,或单独代表其负有国际责任而在对外贸易关系和本协定规定的其他事务的处理方面当时享有完全自主权的任何单独关税领土退出本协定。这项退出应于联合国秘书长接到退出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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