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动植物进出境检疫立法产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59页(789字)
国外进出境动植物立法活动始于17世纪中叶。当时在欧洲一些地区流行小麦杆锈病等危险病虫害。为防止其蔓延和传播,法国卢昂地区政府于1660年制定禁止传入小麦杆锈病的法令。这是世界最早的动植物检疫法之一。19世纪70年代,世界上发生一系列因重大病虫害蔓延、传播而造成农、林、畜牧业巨大损失的灾害,如欧洲一些地区发生葡萄根瘤蚜危害,美洲发生马铃薯甲虫危害。为防范病虫害传入,许多国家开始采用法律手段来加大管理力度,制定一批检疫专业法律、法令。为防范葡萄根瘤蚜传入,1872年,法国率先颁布《禁止输入葡萄枝条的法令》。德国于1873年发布《禁止葡萄苗进口的法令》。为防止美洲马铃薯甲虫病传入,法国政府于1874年制定《禁止从美国进口马铃薯及其枝叶(做包装材料用)的法令》。在动物检疫方面,日本政府为防御西伯利亚地区牛瘟传入,曾在1876年颁布《牛瘟处置临时条例》,1886年颁布《兽类传染病预防规划》。为防止美洲肉类旋毛虫,意大利政府于1879年发布《禁止美国肉类输入的法令》;1881年,奥地利、德国、法国政府也相继宣布类似进口禁令。1882年,英国发现美国东部数省有牛传染性胸膜肺炎,于是发布《禁止美国生牛进口的法令》。丹麦等国也相继发布相同内容禁令。到19世纪末期,一些农牧业发展较快国家都出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立法活动,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本国的农牧业生产不受外来危险病虫害的侵害。一些国家开始有了国际间动植物检疫立法交流。认识到只有在一个生物地理区域免受某种疫病、害虫的危害,区域内的国家和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才能得以保护。基于这种共同认识和要求,1881年11月,众多国家在瑞士伯尔尼共同签订《葡萄根瘤蚜公约》。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以防止危险性病虫传播为目的国际公约。1889年4月,在伯尔尼又签订关于采取措施防止葡萄根瘤蚜的补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