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贸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76页(256字)

日本1987年颁布《外汇及外贸管理法》,其中第1条规定,本法的目的是,以自由进行外汇、外贸及其他对外交易为基础,根据需要对对外交易进行最小限度的管理或调整,以期正常发展对外贸易,在谋求平衡国际收支,稳定通货的同时,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全发展。第5条规定,本法对于在我国国内有主事务所的法人代表人、代理人、使用人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外国对该法人的财产或业务所为行为,亦适用。对于在我国有住所者或其代理人、使用人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外国对该人的财产或业务所为行为,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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