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对外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83页(294字)

加拿大联邦议会管理对外贸易立法,所有经济实体可从事进出口贸易,税后利润可自由汇出境外,不实行外汇管制。对外贸易的主要法规是:《关税法》、《关税税则法》、《特殊进口措施法》。加拿大对外贸易一般法律包括:《海关法》、《海关关税法》、《特别进口措施法》、《国内货物税收法》、《危险产品法》、《进出口许可法》等。关于行业或大产品集团的法律包括:《动物疾病预防法》、《植物隔离法》、《产品检验法》、《蛋品条例》、《关于水果、蔬菜和蜂蜜的条例》、《酒类进口法》等。为执行世贸总协定和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加拿大采取了许多立法措施,提供必要的司法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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