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农产出口检验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49页(186字)

保加利亚海关法律规定,凡出口农产品均需填写海关申报单。填写的海关申报单经海关当局审核后,做出准予或不准予出口批复。并规定了填报的方式和用语,有关内容按国际贸易通行用语填写。例如运输、价格、离到岸、各国货币英文缩写、国名英文缩写和保加利亚当局统一规定的商品代号,等等。在填报海关申报单过程中,有关部门同时完成商品检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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