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国外农业投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82页(241字)

巴拿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不得拥有距边境10公里以内的土地。外国投资者可以涉足农业领域。在雇工方面,法律规定,外国投资建立的企业,必须雇用90%以上的巴拿马国民,其中包括与巴拿马人结婚的外国人和在巴拿马居住已达10年以上的外国人。上述人员在全部工资报酬中所占比例也不得低于90%。外籍专家与外籍技术人员在全部雇员人数和全部工资报酬中,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5%。政府对于在内陆地区的农业投资活动,给予关税、所得税和不动产税方面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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