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共体环境信息定义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30页(260字)
欧共体《有关环境信息获取自由的指令》第2条规定,出于本指令的目的:(1)“与环境有关的信息”是指以书面、图像、录音或者数据库形式、有关水、空气、土壤、动植物种群、土地和自然遗址的状态的信息,有关可能对这种状态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包括造成噪音之类的损害)和措施、或者保护这种状态的活动和措施的信息,其中包括限制措施和环境经营管理计划;(2)“公共机构”是指承担与环境有关的职责或者掌握与环境有关的信息的任何国家、地区和地方行政机构,不包括执行司法职能或者立法职能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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