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1990年环保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53页(294字)
1990年8月1日,韩国颁布《环境政策基本法》,共5章41条。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本法旨在明确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民的权利、义务和国家的责任,确定环境保护政策的基本事项,预防由环境污染引起的危害,以管理和保护自然环境及生活环境为目的。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环境质量的提高及创造优美的环境、维持调节人与环境间的平衡是促进国家永久性发展,维护国土及保障国民健康不可缺少的因素。国家、地方自治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国民应努力维持和造就良好的环境状态。利用环境的各种行为首先要考虑环境的保护,使现在的国民能够享受环境赐予的优惠并且能够传继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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