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环境政策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74页(229字)

秘鲁1990年《环境和自然资源法》第1章规定,国家环境的政策必须根据下列目标设计、制定、实施:(1)考虑到现在及将来的后代的利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2)考虑到可持续的发展,规划环境教育;(3)要根据保持生态平衡及满足社会需要来利用自然资源;(4)预测及控制人口,保护基本的生态过程;(5)强调保护而纠正生态破坏;(6)检查污染并确定根本的原因;(7)弥补生态问题;(8)确保本国的活动不会影响它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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