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1992年自然保护区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39页(297字)

墨西哥1992年1月8日颁布《建立墨西哥湾地区大都市环境保护和控制污染委员会协议》。墨西哥湾大都市地区地处群山环绕的一个平原,那里的生态系统由于快速增长的人口和经济活动等因素,已经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为防止生态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和保证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福利,该协议决定建立墨西哥湾大都市地区环境保护和控制污染委员会。同时,规定了该委员会的职责为制定政策、计划和项目来控制环境的污染和指导政府促进这些计划的完成。委员会由来自各个方面的人组成,包括科研和私人研究机构、技术人员等。委员会也设立了工作组织作为永久性或暂时性实体来研究和解决一些特殊问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