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排污技术规范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89页(250字)

法国1994年《关于废水的收集和处理的法令》规定:(1)非集体排污系统须允许保持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2)在征求法兰西公共卫生最高委员会、水利跨部使团和水利全国委员会的意见后,负责环境的部长和负责住房的部长联合颁发政令制定实施于非集体排污系统的技术规范。(3)有关由市镇从事的对非集体排污系统进行技术检查的规定由负责环境的部长、负责卫生的部长和负责地方单位的部长,在征求水利全国委员会、法兰西公共卫生最高委员会和水利跨部使团的意见后颁发政令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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