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有害物质管理公布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66页(242字)
泰国《有害物质管理条例》第2章规定,有害物质管理要求公布:(1)有害物质的配方、合格证、包装、检查方法、包装测试、标签、生产、进口、出口、销售、运输、储藏、处理、销毁、包装处理、呈报样本、其他情况说明以及其他与有害物质相关的事项,以根据国际惯例管理、预防、削减或禁止有害物质对人、畜、植物、财产及环境造成的危害;(2)制定有害物质中主要成分含量的标准偏差;(3)制定上述有害物质的登记程序;(4)有害物质的名称、合格证以及豁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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