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1991年进口植物产品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75页(205字)

秘鲁1991年4月4日颁布《进口植物产品卫生检查的法令》。该法令应用于以下各产品:大米、蔗糖、小麦粉、大豆、棉花、小麦、燕麦、大麦及高粱米、玉米粒、香米、新鲜水果及观赏植物。根据规定,在进口任何不包括上述种类植物产品之前,进口商需向农业部请求特殊进口商品批件。如果5天内没有得到答复,该进口商应向海关当局提供由国家最初开具的说明该产品质量良好的植物卫生证明。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