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66页(624字)

位于东经116°20′、北纬39°59′(天安门)。

简称“京”。

①1912年称顺天府,府治北京;1914年10月由顺天府改设京兆地方(省级),辖区包括今河北省长城以南20余县,治所驻北京。②1928年6月撤销京兆地方,辖区北京改北平市(特别市);其余各县划归河北省。③1930年6月改为北平市(普通市)。④1930年11月改北平市为院辖市。⑤1937年10月12日,北平地方维持会擅自将北平市改为北京市。⑥1945年8月15日抗战胜利,北京市又改回北平市,为院辖市。⑦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决议,将北平市改为北京市(直辖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

1949年1月解放,为直辖市。1952年由华北行政委员会领导。1954年改由中央直接领导。

北郊区(区)〔沪〕 见325页“杨浦区”、471页“闸北区”、487页“宝山区”、551页“虹口区”。

北郊区(区)〔津〕 见166页“北辰区”。

北站区(区)〔沪〕 见471页“闸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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