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697页(523字)

位于东经118°48′~121°09′、北纬47°32′~49°15′之间。

“鄂温克”系鄂温克族语,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县名由民族名得名。

①公元1732年(清雍正十年)设厄鲁特旗;1922年建立布里亚特旗;1932年撤销布里亚特旗、厄鲁特旗,设置索伦旗。②1950年1月23日将索伦旗的牙克石街和哈克、扎罗木得苏木划归新建的喜桂图旗。③1958年8月1日撤销索伦旗,设立鄂温克族自治旗。

1932年前直属理藩院;1932年隶伪满兴安北省。1946年8月隶内蒙古自治区。1969年8月隶黑江省。1979年复隶内蒙古自治区。

崖县(县) 见6页“三亚市”、182页“乐东黎族自治县”、563页“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669页“陵水黎族自治县”。

岗巴宗 见348页“岗巴县”、494页“定结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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