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811页(579字)

位于东经113.8°、北纬35.2°。

公元586年(隋开皇六年)割获嘉、汲县两县部分地域,于新乐城置县,取新中乡首尾两字命名。繁体地名为新乡县、新乡市。

①1912年称新乡县;1949年析新乡县城区置地级新乡市,是平原省的省会;新乡市、新乡县分治。②1952年12月1日,平原省撤销,新乡市(地级市)划归河南省辖。③1958年新乡市改为县级市,隶新乡专区。④1959年撤销新乡县、获嘉县,辖区并入新乡市。⑤1961年析新乡市重设新乡县、获嘉县。⑥1970年新乡市(县级市),隶新乡地区。⑦1974年新乡市升格为地级市,由省直辖。⑧1978年新乡市改为县级市,隶新乡地区。⑨1983年新乡市升格为地级市;1986年1月撤销新乡地区,原新乡地区所辖获嘉县、温县、辉县、延津县等划归新乡市管辖。

下设北站区、市红旗区、郊区和新华区。

1912年隶河南省。1949年隶平原省。1952年复隶河南省。

参见812页“新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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