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十要十不准》的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律师执业手册》第202页(177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为切实搞好律师队伍的整顿工作,促进律师从业清廉,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总结各地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经验,现将《律师十要十不准》印发给你们,请在律师整顿工作中,认真组织律师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应在律师事务所公开张贴,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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