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焙烤工业实用手册》第773页(1326字)
工厂的排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雨水,通常情况下采用合流排出系统。若生产废水中含有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GB J4-2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时,需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排水工程系统,按区域可划分为:
(一)室内排水
1.明沟排水
废水从明沟排出室外管网前,需加拦阻槅栅,以阻挡固形物。排水沟根据车间最大排水量而定,宽度一般不超过300mm,深度不超过200~400mm,坡度大于1%。明沟的尽头要加沉降井,以便再一次分离固形物,使其不进入排水管道。
2.管道排水
(1)管道排水管:包括排水管、排水支管、立管和排出管、通气管。
排水管:连接卫生器与排水支管间的管道,管径按卫生器规格而定,有S形弯或P形弯。
排水支管:将生活污水或生产设备流出的污水排到立管中去,可安置在地板上或悬吊在楼板下,要避免由于温水可引起火灾、爆炸等和不利于食品卫生要求的地方。
排水立管:接至排出管,在墙角明装,设检查口、检修门。立管位置尺寸见表5-3-4。
表5-3-4 立管与墙面距离及楼板留洞尺寸
排出管:接至检查井。检查井距建筑物外墙一般3~10m。采用埋设方式。埋设深度见表5-3-5。
表5-3-5 排水管道的最小埋设深度
(2)排水量的计算:排水量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量。
q=(q1nb+q2)/100 (L/s)
式中 q——排水管段的排水设计秒流量(L/s);
q1——计算管段上同类型的卫生器具排水量(L/s);
q2——计算管段上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值)(L/s);
n——卫生器具数目(个);
b——卫生器具排放百分数。
(二)厂区排水
食品工厂厂区的排水应采用清浊分流制,以减少污水处理量。厂区污水排放不得采用明沟,而必须采用埋地暗管,若不能自流排出厂外,得采用排水泵站进行排放。厂区下水管采用混凝土管,其管顶埋设深度一般不小于0.7m。由于食品厂废水中含有固体残渣较多,为防止淤塞,设计管道流速应大于0.8m/s,最小管径不小于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