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673页(242字)
又称江户条约。日本德川幕府同美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幕府官员同美国驻日总领事哈里斯于1858年7月29日(安政5年6月19日)签订。共14条,规定日本开放神奈川以代替下田,另开放长崎、新潟、兵库;允许美国人在开放港口租借居留地,并在大阪、江户经商、逗留;日本实行自由贸易和协定关税;美国在日本享有领事裁判权;两国互派公使、领事。同年,俄荷英法与幕府订立类似条约,这5个条约合称安政(五国)条约。从1894年日英通商航海条约开始作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