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实施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内审操作手册》第15页(1146字)
(1)进点会谈:
①监督评价内审组应在通知书确定的日期进入被监督评价单位,并出具“监督评价内审通知书”和出示审计人员工作证件。
②听取自查工作汇报。
③填制调阅资料清单。
(2)实施现场检查: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监督评价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和实施步骤,对被评价单位或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资料的合规合法性、真实可靠性、准确完整性进行审核。可采取“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法,按被监督评价单位在检查期内的工作量大小及复杂程度,确定选取样本的比例,对调阅的各种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核实“自查评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内控监督评价的现场检查步骤和方法与内审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步骤、方法类同,可以参照执行。
(3)对监督评价质量进行控制:检查期间,监督组组长和主审人要随时了解检查工作进度,控制检查质量,并对检查工作提出要求,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检查任务。
(4)调查取证: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需要进一步落实的情况,应取得足够的证明材料;检查项目结束时,应将证明材料订入档案。
(5)内部控制测试:
①召开座谈会。监督评价期问,组长或主审人就被监督评价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情况和具体执行情况,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座谈、询问,为现场测试做好准备。
②现场测试。根据确定的测试内容,对有关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和控制点进行现场测试,测试被监督评价对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
(6)编制工作底稿:分项工作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应编制“现场监督评价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内容主要包括被检查单位或部门的名称、检查项目名称、查证的主要事实和认定事实的依据、检查人员和主审人的签名及编制日期等。
(7)事实确认:根据现场监督评价工作底稿编制分项目内控监督评价“事实确认书”,并及时向被监督评价单位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反馈,进行事实确认。事实确认后,由被监督评价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在事实确认书上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