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酸蓄电池的放电工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电工手册》第686页(1073字)
铅酸蓄电池的放电通常在下述场合下进行:
1.正常放电
正常放电包括充放电循环运行方式下的放电和浮充电运行方式下的事故放电。前者以规定的放电电流放电至规定的放电深度,当达到“放电终期”判据时,立即进行充电。后者则根据不可预见的事故放电电流进行放电,放电结束立即转入充电。
2.蓄电池容量放电试验
新安装的蓄电池和正常使用的蓄电池,为检验其实际容量,均需进行放电试验。新电池在初充电后即进行放电试验;运行中的电池则每年或两年进行一次放电试验,容量可取0.5C10。
放电试验应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并按规定测试记录有关数据,如电池端电压、相对密度、液温等。当放电至终期判据时,应立即停止放电并转入充电。
3.浮充电的深放电
以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由于长时间不放电,负极板上的活性物质容易产生PbSO4结晶,不易还原。为消除这一现象,要求浮充电运行的电池在充电前应进行深放电。深放电通常以10h率进行。
4.铅酸蓄电池放电终期的判定
放电深度对蓄电池安全运行也有很大影响,过放电也会降低电池寿命。所以要正确判定蓄电池的放电终期。放电终期可根据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1)电池放出的容量与相应放电率的放电容量一致。
(2)每个电池的端电压在以10h率放电时降到1.80V左右,或降到规定的终止放电电压。
(3)电解液的相对密度降为1.175(25℃)左右,较一般充电终期的相对密度下降0.025~0.045。
(4)正极板颜色由深褐色变为浅褐色,负极板由浅灰色变为深灰色。
(5)累计的放出电量接近电池额定容量。
同样,对于阀控式电池,通常只能以放出的容量或电池的端电压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