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增值税实务操作与纳税节税手册》第60页(3421字)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方法:
(1)“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字[2002]7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通知所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计算公式:
①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②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其中: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③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④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其中
(2)“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先征后退”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资企业。
①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额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应退税额的计算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②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的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普通发票,其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单独计价,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也是价外计征的,这样,必须将合并定价的销售额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然后据以计算出口货物退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对出口企业购进小规模纳税人特准退税的货物出口,提供的普通发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使用规定,否则不予办理退税。
●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或5%)
③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3)出口退税适用税率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以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为5档:
①17%,适用于船舶、汽车及其关键零件、航空航天器、铁道机车、数控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程控电话、医疗仪器及器械,等等。
②13%,适用于不适用17%税率的机械及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鞋、钟表、陶瓷、钢材及其制品、水泥、铅、锌、有机化工原料、无机化工原料、涂料、颜料、橡胶制品、玩具及运动用品、塑料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大米、小麦、玉米、棉花、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等。
③11%,适用于汽油、未锻轧锌,等等。
④8%,适用于钼矿砂及其精矿、黄磷、锰铁、硅铁、铬铁、未锻轧铝,等等。
⑤5%,适用于农业产品(不包括大米、小麦、玉米、棉花、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焦炭、炼焦烟煤、轻重烧镁、滑石、碳化物,等等。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农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5%,其他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6%。
此外,凡是列入我国科学技术部、商务部制定的《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没有达到征税率的,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核准,可以按照适用征税率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