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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劳动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会工作手册》第586页(554字)

劳动合同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方面所达成的协议。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到: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即工人、职员等;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企业、事业、机关等。前者是自然人,后者一般是法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经过法律的规定或确认,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成员,承担一定工种或职务的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则根据一定的标准付给劳动报酬,并提供法律规定和双方议定的劳动条件。

根据1986年《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我国劳动合同的条款分为法定条款和协商条款。法定条款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共同遵守的条款;协商条款是根据工种、岗位的不同特点,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条款。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先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在民法中承认了劳动合同法律效力,随后多数国家在劳动法中制定了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或在劳动法典中列有劳动合同的专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订立、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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