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配备出纳人员?
书籍:出纳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出纳手册》第22页(489字)
一般讲,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在银行开户的行政事业单位,有经常性现金收入和支出业务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都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出纳人员,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出纳人员配备的多少,主要决定于本单位出纳业务量的大小和繁简程度,要以业务需要为原则,既要满足出纳工作量的需要,又要避免徒具形式、人浮于事的现象。一般可采用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等几种形式。
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
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小,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如无条件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至少要在有关机构中(如单位的办公室、后勤部门等)配备兼职出纳一名。但兼职出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如分设管理收付的出纳和管账的出纳,或分设现金出纳和银行结算出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