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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复要求和时间

书籍:整骨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整骨手册》第76页(982字)

整复是治疗骨折的重要步骤和方法,骨折对位的好坏,对固定、练功及骨折愈合和功能的恢复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对复位的要求有三种。

一、解剖或接近解剖学对位:对于骨折病人,要尽力通过手法整复,达到解剖学或接近解剖学对位。所谓解剖学或接近解剖学对位,即骨折经整复后,所有的移位完全或接近完全被矫正。对位对线完全良好或接近完全良好,愈合后能够完全恢复原有功能。

二、功能对位:对于较复杂的骨折或不稳定性骨折,经手法整复不能达到解剖学或接近解剖学对位时,要争取达到功能对位。所谓功能对位,即指骨折整复后,重迭、旋转、成角、分离移位得到矫正,肢体力线正常,长短相等,仅存有侧向移位,但移位范围不能超过骨干直径的1/3,干骺端部位的骨折,侧向移位范围不能超过骨端直径的1/4。骨折愈合后,肢体功能可以恢复到满意程度,不影响工作中及生活上的需要。

三、一般对位:对于老年或体弱及有慢性疾患者,骨折后对位差点是可以的。骨折愈合后,虽有轻度畸形,只要关节活动好,能够自理生活即可。儿童伤员因塑形力强,要求标准与成人不同,如股骨、肱骨干骨折,可允许成角移位15度,旋转移位5度,重迭移位2厘米以内。

对整复时间的要求,原则上争取尽早进行,达到一次正确复位。最好在伤后反应性肿胀以前,即伤后1~4小时内进行整复。此时,复位操作容易,且不因整复迟延而破坏新生骨,有利于骨折愈合。如就诊已晚,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程度的肿胀,仍可进行复位,但对局部肿胀严重者,不宜勉强整复。如发生张力性水泡,应在无菌操作下将水泡刺破,放空泡液,纱布包扎。经适当的临时固定、抬高患肢,待2~3日肿胀消减后,再行整复。但前臂及肱骨髁上骨折伴有严重肿胀、刺痛、手指不能伸屈活动者,不应等待,应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改善血液循环的有效措施,以防发生缺血性肌挛缩。

如系开放性骨折,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清创缝合后,按闭合性骨折处理,争取一次复位成功。如伤员合并休克、昏迷以及内脏和中枢神经系统损伤时,需在全身情况稳定后,方可整复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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