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1页(902字)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开始筹备工作。首先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负责人和党委组、宣、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可下设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生活组,分工负责具体筹备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按期完成。筹备工作就绪后,各组即转为大会的工作机构。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不成立筹备工作机构,由党委直接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1)秘书组的主要任务:起草大会文件(包括开幕词、闭幕词,“两委”工作报告及决议草案等);负责大会期间的记录及联络工作,收集大会讨论情况;负责上述会议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及分发;负责会议文件的整理归档。

(2)组织组的主要任务:起草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组织指导代表的选举工作,汇总代表名单,提出列席人员、邀请人员名单;编制代表名册和代表编组名单;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以及大会执行主席的分组建议名单;提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建议)人选名单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起草选举办法和填写选票注意事项的说明,印制选票;安排大会日程,负责统计每天到会人数;起草大会各种会议的主持词;培训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做好党委、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上述文件的打印、校对、装订及分发。

(3)会务组的主要任务:负责大会的宣传教育工作,编写印发宣传资料;负责代表证等各种证件、佩条和文件袋的制作;负责会场布置;负责邀请、接待上级领导及来宾;组织代表报到;收发会议讨论记录本;通知各次会议与会人员参加会议;负责会议期间的宣传报道、环境布置、照相及文娱活动等。

(4)生活组的主要任务:负责安排代表住宿、代表讨论地点和会务用房;负责代表就餐等事宜;负责会议用车;负责安排大会期间的卫生保健等事宜;负责会场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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