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35页(789字)

基层党委会议是基层党委为讨论、研究、决策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党内外重要问题而召开的、由基层党委成员参加的会议,是基层党委实现自己职责和权力的一种具体形式。基层党委会议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包括许多具体形态的基层党委会议。按其战线分布可以分为乡镇、企业、事业、机关、街道等不同战线的基层党委会议。按其召开的形式可以分为基层党委全体会议和扩大会议。按其职能可以分为起领导核心作用的基层党委会议,如农村乡镇、城市街道、大专院校党委会议;起政治核心作用的基层党委会议,如工业、交通、基建、商业等企业党委会议;起保证监督作用的基层党委会议,如党政机关的基层党委会议。

基层党委会议与上级党委会议的关系:基层党委与上级党委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基层党委会议要贯彻执行上级党委会议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做出的各项决议;上级党委会议有权纠正或否定基层党委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基层党委会议如不同意上级党委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以向更高一级党委提出,但在行动上要认真执行。

基层党委会议与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关系: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和由它们选举产生的基层委员会是基层党的领导机关。基层党的委员会在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党的日常工作。基层党的委员会要对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因此,基层党委会议要服从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基层党委会议要认真贯彻执行,不能修改或推翻;基层党委会议做出的决议,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基层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层党委会议可以请示上级党委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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