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与就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简明数典》第307页(4359字)
☆我国职业分类: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种职业/5000多个工种。
☆我国职业分类:8个大类;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1999年资料)。
(1)劳动力
☆1950年全国职工总人数:1024万人;1952年:1603万人;1957年:3101万人;1965年:4965万人;1978年:9499万人;1980年:10444万人;1983年:11515万人。
☆1949年全国职工总人数:800万人;1988年底全国职工总人数:1.36亿多人。
☆劳动合同制在我国开始试行时间:1980年,这一制度在我国普遍试行时间:1983年2月;到1984年底全国合同制工人总人数:86万余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合同制工人:78万人,集体所有制单位合同制工人:8.6万人。
☆1992年末全国合同制职工总人数:2541万人;1993年末:3123万人;1994年末:3839万人;1995年末:6096万人;1996年末:7580万人。
☆1996年末全国合同制职工占职工总数比:51.1%,与1995年比增长幅度:10.2个百分点;其中城镇企业合同制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比:64%,乡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600万人。
☆1998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总数:3.1亿;预计2000年:7.75亿;2016年:8.7亿(最高峰);劳动年龄人口特指:男16~59岁,女16~54岁。
☆1978年我国从事农业和非农业人口比例为70.5∶29.5;1988年此比例数为59.4∶40.6;1997年此比例数为49.9∶50.1。
☆1978新增就业人口中来自大专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毕业生所占比例:6.9%;1985年此比例数:11%;1990年此比例数:21.4%;1997年此比例数:31.7%。
(2)失业
☆失业率危机临界点:失业率超过10%。
☆1996年末我国劳动部门统计城镇登记失业率:3%,同期登记失业总人数:553万人,与1992年比增长幅度:51.9%。
☆1996年末国家统计局据调查推算我国失业率:3.95%,全国失业人员总人数:815万人。
☆1996年末我国城镇企业综合隐性失业率:18.8%,据此推算1996年城镇企业冗员:1500万人左右。
☆1997年末我国社会登记失业率:3.2%,登记失业总人数:589万人。
☆1997年因单位原因离岗的城市职工总人数:1100万,其中解除劳动关系者:160万,下岗职工人数:940万;上述下岗职工年末已得到安置者:470万。
☆至1997年底仍未找到工作的下岗职工总人数:约600万,加上登记失业者实际等待就业人员:1189万人;1996年末全国城镇人口从业人员:17549.9万人,故1997年末我国实际失业率:6.77%(一说)。
☆1997年全年全国新增失业人员:476万人,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146.2万人;截止1997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57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1%;与1996年底比增长幅度:0.1个百分点;全国国有企业下岗未就业人员总数:634.3万人。
☆截止1997年底我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总人数:1274万,占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比:17%;实现分流和再就业职工人数:640万,占下岗职工总人数比:50.2%。
☆截至1998年一季度末全国下岗职工总人数:1010万人,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655.7万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人数比:9.2%,与1997年末比下岗职工净增人数:21.7万人;纺织行业下岗职工人数:77万人,占全行业职工总数比:18%;国有林区下岗职工人数:41万人,占全行业职工总数比:25%。
☆1998年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1%,登记失业人员:600万人。
☆1998年末下岗职工未就业者:约600万人,与1997年底比增长量:150万人。
☆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比例占企业工资总额比:3%,其中企业缴纳部分:2%;个人缴纳部分:1%;上述政策开始实施时间:1998年;1998年以前失业保险基金缴纳比例:1%。
(3)就业
☆1949年全国城镇就业总人口:1534万人,1988年城镇就业总人口:14267万人。
☆1957年我国城镇每一就业者负担家庭人口:3.29人;1988年每一就业者负担家庭人口:1.79人(1989年资料)。
☆1979年全国安置就业人员总人数:750万人。
☆1981年底全国建立劳动服务公司总数量:7686所,由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就业的待业青年:321万人。
☆1979~1983年全国累计新安置城镇待业人员:3916万人,年均安置量:780多万人。
☆国家“再就业工程”开始实施时间:1994年:1997~1998年国营企业下岗再就业人数:1042.5万人。
☆1997年全国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就业人口:183人,与1996年比下降幅度:1.6%;国有集体企业就业人口与1996年比下降幅度:3.4%;离退休人员与1996年比增长幅度:6.1%;居民就业面与1996年比变动幅度:由58%降至57%;就业人员家庭负担系数与1996年比变动幅度:由1.72上升到1.74%。
☆1997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710万人;实现就业人数:873.7万人次;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人数:433.5万人。
☆1997年底全国劳动力资源总数:84570万人,全国从业人员:69600万人,与1996年比增量:75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14760万人,同比减量:85万人;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2669万人,同比增量:340万人。
☆1997年全国城镇就业总人数:20200余万人,其中在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就业者占总比:68%;1994年在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就业人数:1.4499亿人;1997年在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企业就业人数:1.3927亿人。
☆1997年全国建有就业训练中心:2700所,经劳动部门批准的社会办培训机构:2万多所,年培训能力:500多万人。
☆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者:609万人,再就业者占下岗职工总人数比:50%。
☆1997年底全国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4万多家,全年共计介绍再就业人数:873.7万人次,组织各类就业训练人数:292.2万人。
☆1998年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7.8%,提供就业机会:800万个,主要安排国有企业下岗职工:600万人;安排机构改革分流人员:310万人。
☆1998年国内经济增长率:7.8%;年内新增就业机会:746万个;全国从业人员绝对数:约70346万人。
☆1978~1997年我国全社会新增从业人员:2.9亿人;其中第一产业增量:0.6亿人,第二产业增量:0.9亿人,第三产业增量:1.4亿人。
☆1978~1997年全国创造非农产业就业岗位:2.5亿多个,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人数:1.3亿人。
☆1998年末全国从业人员总人数:69957万人,与1997年末比增加量:35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20678万人,增加量:471万人;城镇私营个体从业人员:3232万人,增加量:563万人。
☆1998年末我国从事加工贸易的人员:3000万人,在三资企业工作的人员:近1800万人,对外输出劳务:33万多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的决定通过时间:1998年12月29日;该公约规定中国领土内就业最低年龄:16周岁。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始推行时间:1993年;截至1999年全国获职业资格证书总人数:15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