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知识概念 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中国简明数典》第322页(1696字)
☆成年型人口构成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比4%~7%;老年型人口构成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比7%以上,老年型人口构成另一标准:60岁以上者占总比:10%以上。
☆1997年全国农村人口总数:8.7亿人,其中65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总数:5400多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比:6.27%(即将进入老年型阶段)。
☆1990年全国拥有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总人数:800万人;预计2010年:2540万人;2050年:1.6亿人。
☆1998年全国拥有80岁以上老年人口总人数:800多万人,80岁以上老年人口年均增长率:5.4%。
☆1997年底全国老年(60岁以上)人口:约1.2亿人,占总人口比:9.76%(进入准老龄社会);其中70岁以下身体尚好者占比:70%,能经常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者占比:35%;近年(1999年)老年人口年递增速度:3.32%。
☆1997年我国老年人口占世界老年人口总比:21%,占亚洲老年人口总比:50%。
☆预计2000年全国老年人口总数:1.3亿人,占总人口比:10%(全面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行列);预计2025年:2.8亿人(高度老龄化国家);预计2040年:3.6亿人(老龄化高峰),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23%;预计2050年全国老年人口总数:4亿人。
☆1964年全国农村0~14岁少儿占农村总人口比:40.46%,65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比:3.15%,老少比例:7.78%,年龄中位数:20.20岁。
☆1982年全国农村0~14岁少儿下降量:5.31个百分点,65岁以上老人上升量:1.86个百分点,老少比例上升量:6.44个百分点,年龄中位数上升量:1.27岁(此组比照值为1964年数据)。
☆1982年我国15岁以下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33.4%,15~65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61.7%,65岁以上老人绝对数:4927万人。
☆1990年我国15岁以下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27.7%,15~65岁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66.7%,65岁以上老人绝对数:6319万人。
☆20世纪80年代全国人口年龄中位数:22.9岁;1997年全国人口年龄中位数:29.7岁。
☆1982年全国百岁以上老寿星总人数:3765位,其中(最长者)新疆新和县库尔班亚克年龄:130岁;百岁以上老人中女性人数:2657人,男性人数:1108人。
☆1964年全国农村少儿抚养比:71.76%;1982年全国农村少儿抚养比:58.74%;1997年全国农村少儿抚养比:42.59%。
☆全国依靠子女供养的老人占老年人口总比:65.3%;全国1.2亿老人中丧偶者占比:33.4%,独居者占比:15.8%(1998年资料)。
☆1997年全国老年家庭数量:3000多万户,独居老人占其总比:26.6%。
☆1996年全国在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比例为100∶14;预计2000年此比例数为100∶24;预计2030年此比例数为100∶56。
☆1992年全国离退休人员退休和医疗总费用:6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