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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有哪些基本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264页(2330字)

我国婚姻法有五项基本原则:(一)婚姻自由;(二)一夫一妻制;(三)男女平等;(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五)实行计划生育。

(一)婚姻自由的原则 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愿望独立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买卖和干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只有实行离婚自由,才能使那些由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确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婚姻关系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得到解决,并使双方有可能重新建立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

(二)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按照这一原则,任何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离婚以前,不得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而以夫妻关系同居、共同生活,都是不允许的。否则,就以重婚罪论处。

从历史发展来看,随着父权制取代母权制,一夫一妻制便产生了。但是,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通常只是要求女方保持贞操,而剥削阶级中的男性则可以公开地或秘密地实行一夫多妻制。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奴隶主和封建主都是公开地实行多妻制,甚至以妻妾众多为荣、为贵;到了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虽然标榜实行文明的一夫一妻制,但在实际上,资产阶级惯于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玩弄女性,他们允许公开的卖淫制度的合法存在,哪里还能奢谈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呢?实际上是实行变相的一夫多妻制,更不用说贵族和资产阶级内部相互之间存在的以互相勾引姘居、通奸为能事,搞什么情夫、情妇这类的卑鄙、下流勾当。所以,应该看到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一夫一妻制。

(三)男女平等的原则 我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法所规定的男女平等的原则,就是以宪法的条文为依据的。根据这个原则,在处理婚姻问题时,男女双方有完全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在人身和财产关系上,双方都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在其他男女家庭成员之间(比如兄妹、姐弟等),权利与义务也是平等的。如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子女都平等地享有。男女平等的权利,只有在妇女摆脱了在经济上对男子的依附地位的情况下,才能真正享有。只有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建立美满幸福、民主和睦的家庭生活。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妇女和男子在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例如就业或受教育等方面)实际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家庭关系中的实际地位,至今还存在着某些事实上的差别。存在这些差别,就不利于妇女的进一步解放,因此,仍然有必要强调保护妇女的某些特殊利益的合法性。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人类的未来,革命事业的接班人。关心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兴旺发达的百年之计,所以对儿童的合法权益应给予特别的关心和保护。老人为培养后代费尽了心血,赡养老人是儿女和子孙后辈应尽的义务。尊老爱幼是我国传统的美德,是精神文明的表现,体现了我国人民高尚的情操,美好的心灵,是应该保持和发扬的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所以,婚姻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原则,坚决反对漠视子女权益、不赡养老人、虐待和遗弃老人或子女的行为。

(五)计划生育的原则 对于这一原则,正如胡耀邦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所指出的那样:“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人口问题始终是极为重要的问题。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到本世纪末,必须力争把我国人口控制在十二亿以内。我国人口现在正值生育高峰,人口增长过快,不但将影响人均收入的提高,而且粮食和住宅的供应、教育和劳动就业需要的满足,都将成为严重的问题,甚至可能影响到社会的安定。所以计划生育工作千万不能放松,特别在农村。对农民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只要我们工作做好了,控制人口的目的是能够达到的。”我国不仅在婚姻法中突出地增加了这一原则,以便将计划生育的任务落实到每一个家庭,而且还将以单行立法的形式,颁布计划生育法来保证实施和贯彻。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于国、于家、于个人都有很多好处:(1)人口有计划地增长,是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只有实行计划生育,才能使我国人口的增长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从而,经常保持社会主义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平衡。(2)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就能够将由于少抚育新生人口而增加的积累基金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技术改造,增加固定资产,提高劳动者的技术装备程度,从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3)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尽快消除男女不平等的经济差别,尽快提高广大妇女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为家务劳动社会化、现代化创造条件。由于减少了子女,就减少了家务劳动,从而有助于进一步解放妇女。(4)计划生育,有利于母婴健康,有利于提高后代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母亲能获得较充分的休息,从而有利于母亲的学习和工作。

婚姻法中计划生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本原则,夫妻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绝不是妻子单方面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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