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和质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8页(454字)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用以说明事物构成和变化的哲学范畴。形式是每一事物的本质,是事物形成的“原型”、模型或形状,也就是下定义中的“属差”。质料是构成事物的材料,又指事物生成变化的基质,如砖瓦是房子的质料。形式同质料相比,形式既是每一事物的本质又是质料追求的目的和使质料变化的动力。所以,形式是积极的、能动的、决定的因素,是现实的;质料是消极的、被动的,被决定的因素,是潜在的,只有接受了形式才能成为现实地存在。一切具体事物都是形式和质料结合而成的。形式和质料的区别又是相对的,砖瓦对房屋来说是质料,对泥土来说又是形式。高一级事物是低一级事物的形式,低一级事物是高一级事物的质料。最高层次是不含质料的“纯形式”,是事物追求的最高目的和第一推动者,他又称之为神。最低层次是没有形式的“纯质料”,即构成万物的最后基质的水、火、土、气。他的形式和质料学说是和“四因”说联系在一起的,是在批判柏拉图割裂个别与一般关系的理论中提出的。它影响深远,为后世哲学家一直所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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