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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桂醇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348页(860字)

编码 GB I1043;FEMA 2294

化学结构

C9H10O 相对分子质量 134.18

性状 白色至微黄色结晶固体,熔点33℃,沸点250℃,闪点高于110℃。溶于丙二醇及大多数固定油,不溶于甘油。

制法 由肉桂醛选择性还原而得。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香气和红外光谱法。也可称取0.2g样品,加高锰酸钾溶液(1+20)5mL及硫酸(1+25)1mL,产生肉桂醛香气。

毒理学依据

GRAS FEMA 2294;FDA 172.515。

使用

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按生产需要适量用于配制各种食品香精。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为软饮料,8.8mg/kg;酒精饮料,5.0mg/kg;冰淇淋、冰制食品,8.7mg/kg;糖果,17mg/kg;焙烤食品,33mg/kg;胶冻及布丁22mg/kg;口香糖,720mg/kg。

(3)实际使用参考:本品尤其适用于配制杏、白兰地、肉桂、葡萄、烈酒、桃子、李子、坚果、覆盆子、草莓、黑胡桃、辛香香精等。在食品中一般用量为35mg/kg。用于口香糖可高达7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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