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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心力衰竭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433页(316字)

说明:1.控制输入液量,一般80~100ml/(kg·d)。

2.地高辛不肌注,口服吸收好。饱和量(mg/kg):足月儿口服0.04mg,静注0.03mg;早产儿口服0.03mg,静注0.02mg。饱和量法:首剂1/2化量静注,余量分2次,每隔4~8小时静注;末次给药后8~12小时开始给维持量,1/4化量分2次(q12h)。维持量法:用于轻症慢性心衰,每日用1/4化量维持6~7天(q12h),可达饱和量。

3.注意纠正低血钾、低血钙、酸中毒。

4.有呼吸衰竭时应用机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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