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文献分类汇编上册》第429页(331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0月27日上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分组进行了审议,委员们对草案表示赞同。法律委员会于10月2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法律委员会同意草案的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中,有的常委委员提出,对因无中文本而未审查的121件葡文本法律应继续审查处理。法律委员会建议有关方面抓紧处理。
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