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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制度在体例设计上有何不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7页(524字)

新会计制度的体例安排为:(1)总说明。规定会计制度的制定目的和依据,制度的适用范围,会计科目的使用要求,会计报表的报送要求,制度的解释和修订权,制度开始实施的日期等;(2)会计科目。包括会计科目表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两部分,对科目的编号、名称及其分类和使用做出了规定;(3)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以及会计报表编制说明两部分。对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4)附录: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旧会计制度的体例安排一般有三种形式:(1)由会计科目使用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说明构成。以前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的体例,就是这种形式的会计制度中的典型。(2)由总制度加上不分行业的会计科目使用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说明构成。《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对外承包企业会计制度》的体例,采用的就是这种体例形式。(3)由总制度加上分行业的会计科目使用和会计报表编制的说明构成。如《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体例形式。新会计制度在体例安排上吸取过去各种制度的体例长处,同时,由于新会计制度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统驭下制定的,故而没有必要再单独制定对会计核算基本原则、政策和方法加以说明的分行业的“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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