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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借贷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51页(519字)

(1)贷款的种类。由于贷款种类不同,利率也不同,因此必须以用途分类来确定该贷款是属于何种贷款。(2)贷款的金额。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3)贷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用。(4)贷款的利率。利率即在一定期限内贷款额与利息的比例。我国的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和规定。(5)贷款的期限。贷款的期限即贷款方发放贷款,借款方偿还贷款的时间期限。贷款期限应根据借贷种类用途分别确定。(6)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即指借款方采用什么结算方式将借款归还给贷款方。还款方式应明确是一次还清,还是分次还清;是信汇还是电汇或其他方式。(7)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借贷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达成的关于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连带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的协议。保证条款使借贷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得到加强和补充,减少了贷款的风险。(8)违约责任。即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9)争议解决方式。即指发生纠纷时,是通过仲裁机构裁决,还是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0)其他条款。一方当事人认为其他事项应作为主要条款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列为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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