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农业经营援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5页(293字)

法国1999年《农业指导法》第7条规定:(1)国家以津贴、贷款或是分红,部分或全部免除税费的形式对农业经营者进行财政援助。将以经营的经济标准、就业人员数量、环境因素和国土整治为基础调整和限定这些援助。(2)财政援助的首要目标是:鼓励对青年农民的安置;使经营体制适应经济、环境和社会的要求,尤其是在土地经营合同范围内。(3)当经营活动不再符合省农业计划或省农业结构指导纲要中确定的开发农林空地的条件,或者当土地经营合同中的承诺没有兑现时,可终止财政援助,除非具有借贷形式。在所有情况下,如果这些情况的出现归咎于经营者,可要求其偿还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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