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草坪种子标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85页(284字)
加拿大《种子检验、检查和销售条例》规定:(1)如草坪混合草种子不符合条例附表规定标准,其标牌或种子容器上不得标有或表明该种子适用于草坪或草皮的字样和图样。(2)每个草坪混合草种或草皮混合草种的包装均需贴有标签,标明其属于“草坪混合草种”还是“草皮混合草种”;卖主姓名和地址;种子等级名称;当包装超过3公斤时,每种占总重5%及其以上(如系白三叶草则1%及其以上)的种子名称。(3)当包装为3公斤或不足3公斤时,上述内容也需标在包装上。(4)当草坪混合草种或草皮混合草种中有排斥其他种类情况时,应在包装标牌、标签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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