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机化研究所普及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33页(198字)
日本1982年《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业务条例》第18条规定,研究所用以下方式进行试验研究和调查成果的普及:(1)召开试验研究和调查成果的报告会;(2)写出试验研究和调查成果的报告并予以发表;(3)实施由试验研究或调查成果所获得的专利权、实用新方案权和构思权;(4)进行有关试验研究和调查成果的技术指导;(5)根据不同的事例,采用其他认为适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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