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德国第三种类农业合作社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290页(323字)
1952年12月6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第一届农业生产合作社主席代表会议通过《第三种类型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共8章42条。章程中,第1、4、5、6、8章的内容与第一种类型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基本相同。第2章土地使用,规定每个合作社社员有权将自己的土地出售给合作社或无地或少地的合作社社员。第3章农业机器、农具、牵引力以及牲畜和其他农畜的使用,规定每个社员入社时,必须将全部机器和农具、一部分牲畜、种子及本人不使用的较大的经营用建筑物交给生产合作社统一使用。第7章合作社的资产和收入分配,规定合作社收获的全部农产品按本章程规定提取必要的部分用于国家义务交售、公益单位支出、建立合作社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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