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53年生产互助合作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45页(233字)
1953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明确指出:经过简单的共同劳动的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实行某些分工分业而有某些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经营而有较多公共财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社会主义的集体农民公有制的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合作化道路,是我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具体道路。在决议指导下,中国在发展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的同时互助组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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